国家免检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如下条件:
1、 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,产品质量长期稳定,并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;
2、 产品市场占有率、经济效益在本行业内排名前列;
3、 产品标准达到或者言语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要求;
4、 产品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(含三次)监督检查均为合格。
国家免检产品可以享受如下待遇:
获得国家免检证书的企业可以在三年内免于各地区、各部门、各种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。并且在三年内可自愿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免检标志,但应该注明获准免检的时间及有效期限。
省五金衡器工业协会办公室组稿
二○○七年三月八日
|